心智遲緩與唐氏症候群-摘要-林宗派
摘要
此篇論文之目的係在探討心智遲緩與唐氏症候群之基本概念、定義與其疾病發生率與流行
率在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政策之重大含意。不論在第一級預防,第二級預防與第三級預防,都
需要有一套有效之治療與預防方法,來減少心智遲緩與唐氏症候群之發生率與流行率。
第一部份討論心智遲緩之定義與分類,根據國際疾病分類與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
第四版,均依智商程度分為輕度、中度、重度及深度四級,而美國心智遲緩協會最近出版之分
類系統卻依據心智遲緩者所需要之支持程度 (Levels of Support)以達最佳之功能(Optimal
Functioning)來界定心智遲緩之程度,例如:需要間歇性支持、有限度支持、擴張性支持以及
普及性支持四級等。
第二部份討論心智遲緩之發生率與流行率,比較開發國家與未開發國家中,心智遲緩流行
率之特性。並指出低度社會經濟身份為心智遲緩最強烈與最常見之預測因素,尤其是輕度之心
智遲緩。但較嚴重之心智遲緩發生率與流行率則常與遺傳因子相關連。因此,在預防保健上,
對於輕度與重度之心智遲緩,醫療衛生與社會福利政策將各有不同之指標。
第三部份分析心智遲緩之顯著原因,由染色體異常、畸形發展到唐氏症之產生,由染色體之減數分裂與有絲分裂期間之不分離狀態,到三體性染色體之變化引起唐氏症,還有產前、產
後或圍產期之感染與外傷之環境因素所引起之異常。
第四部份討論唐氏症候群在心智遲緩中之遺傳因素及其嚴重特性,說明唐氏症之危因與產
婦之年齡呈正相關。唐氏症之先天性身體結構之缺陷與生存期間愈長,其所伴隨之疾病愈多,
對於整個醫療照顧與社區服務以及其家庭家庭支持,將形成巨大的負擔,
第五部份及第六部份討論心智遲緩之預防工作與社區服務,需要從最基本之基因遺傳協
談、預防感染到一般與特殊之社區服務,著手落實預防成果,甚至於推動國際合作,並要尊重
智障者之生存權利與人權保護。
於結論中建議公共衛生、社會福利與教育輔導以及啟智安養機構,還有智障者家屬,必
須共同合作,提出有效之預防與治療之公共政策,督促政府有關機構研擬可實行之預防、治療
與復健政策。
李宗派
實踐大學民生學院院長兼啟智專業研究中心主任
美國長堤加州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終身榮譽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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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閱全文:http://www.spris.org.tw/develop/1-04.pdf